彩票是一种符合公序良俗的射幸游戏
体育彩票是彩票的一种。溯源体彩,不妨从“彩票到底是什么”说起。
彩票从其自然属性来说是一种符合公序良俗的射幸游戏。
既然是游戏,就要有一定的游戏规则。这些规则是彩票发行机构根据随机原理事先设计好,并被购彩者所熟知。购彩者参与彩票游戏就要接受游戏规则。
所谓射幸,就是碰运气。保险也是一种射幸行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出险”了,被保险人就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赔付,其金额可能远远超出所支出的保险费;反之,被保险人只能付出保费而无任何保险赔付“收入”。彩票的射幸性在于彩票中奖具有偶然性,特别是中得大奖的偶然性更大,属于小概率事件。体彩大乐透一等奖的中奖概率理论上仅为2142万分之一。
所谓符合公序良俗,就是说这种射幸游戏必须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背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种公序良俗是健康的,不仅是人们行为的社会道德标准,也是各国法律的基本规范。赌博,虽然也具有一定的射幸性,但是不符合公序良俗,是不健康的行为,因此很多国家是禁止或严格限制赌博行为的。这也是彩票与赌博的根本区别之一。
彩票是政府特许的筹资方式
发行彩票的根本目的是筹集资金,基本特点是经由政府特许发行。
目前,全世界有150多个国家发行各种形式的彩票,但都是经由政府特许的机构发行,根本目的是为公共利益筹资而不是为极少数人能够中奖。彩票以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除返还一定比例奖金给幸运购彩者、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以外,政府将筹集的彩票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益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比如体彩大乐透,奖金比例为51%,用于支付给中奖者;发行费13%,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其余36%就是购彩者贡献的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每一注2元的大乐透彩票贡献公益金0.72元。从这个角度说,彩票机构除了政府规定的发行费外,没有通过发行彩票谋取“私利”的动机和空间;购彩者买彩票的投入最终成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筹资方式,推动社会发展。
我国《彩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依据条例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民政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就是国务院特许的我国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发行机构。
和很多国家一样,在我国,未经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彩票都是非法彩票。新修订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对非法彩票作了界定:非法彩票“是指违反条例规定以任何方式发行、销售以下形式的彩票:(一)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擅自发行、销售的境外彩票;(三)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和彩票游戏;(四)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五)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非法彩票和赌博一样,不仅未经政府特许,更非为公共利益或公益事业筹集资金,自然是被禁止的。
我国彩票的定位是国家公益彩票
国家公益彩票就是我国彩票的基本定位和根本属性,这种公益本质与生俱来。
曾有观点认为,公益只是彩票附带的功能,如同烟草企业也作公益,不能把烟草称之为公益烟草一样,彩票也不能称之为公益彩票。这种观点放大了彩票的自然属性,忽视了我国彩票的根本属性,混淆了公益属性和公益行为。销售烟草的一部分收入即便作了公益,也只是其利润所得,属于公益行为,不能据此认为烟草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更不能说烟草就是公益烟草。这与彩票的定位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
《彩票管理条例》开宗明义:“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国家作为彩票的主导和创立者,发行彩票的目的是筹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公益资金。事实上,我国彩票从发行初衷、发行销售全过程,一直到彩票所筹集的社会公益资金的使用,都严格遵照国家公益彩票的主旨和各项有关彩票的法规、政策。
除支持国家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发展外,以体彩公益金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被广泛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扶贫、教育、红十字等社会公益事业。2016年开始,彩票公益金被纳入政府非税收入。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国家将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其中提到要“研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宽广,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越来越突出。
将我国彩票定位于国家公益彩票已被社会公众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