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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市新语:彩票合买也须“安全运行”

体彩媒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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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国体彩报》2017年上半年体彩系列盘点刊发《民间合买盛行,官方“套餐”上线》一文。对于文中提及的彩票合买,购彩者早已不感新鲜,而合买中大奖更是今年我国彩市轰轰烈烈的一大景观,看得很多人心发烫,手发痒。

  “又有购彩者合买中大奖啦,什么时候咱们也组织个合买,也去集体领大奖啊?”这样的蠢蠢欲动,在很多彩站都不难听闻。

  随着合买风行,合买中大奖的新闻不绝于耳。在最近一个时期的合买大奖新闻中,有当场分钱的,也有事后分红的,皆大欢喜,其乐融融。但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目前民间普遍存在的无书面协议的彩票合买形式暗伏法律风险。多年前,浙江杭州曾发生一桩足彩500万大奖的合买纠纷,彩票持有者拒绝与其他合买人分奖金,虽然案情最终真相大白,但其过程颇费周折,令人唏嘘。

  应该说,合买风险受到了一定的关注。近几年,不断有业内人士警示彩票合买者应重视法约意识以防患于未然,有媒体还刊发过合买模拟合同文本,但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彩票合买协议到底是个什么样,似乎依然缺乏“官方标准”。对于合买者来说,有没有协议是一回事,而协议应当涉及哪些细节才能“无懈可击”又是另一回事。《公益时报》曾援引北京律师杨凌波的分析称,合买彩票引发的纠纷案件,很多都不能受理,“因为这些案件在协议上都呈现出约定不全的问题。”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道”既包括道德上的自觉,也蕴含法律上的保全。彩票合买,光有口头约定是不够的,还应加上一道法律的保险,而“先小人后君子”是对合买各方都负责任的做法——合买之前,白纸黑字写清楚,该盖章盖章,该公证公证,合买之后,每个人都“清清白白”,坦坦荡荡。

  总之,面对彩票合买的日渐流行,人们不应只看到众人拾奖的光鲜亮丽,还须警觉合买背后的潜在风险。合约购彩,安全购彩,为我国彩票市场的安全运行“从我做起”,从合买做起。(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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